跨國專利訴訟費用節節上升,惠普(HP)擬花3,000萬美元與宏碁(ACER)打專利侵權官司,中美韓聯合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賴清陽律師估計,打一場專利官司,數百萬美元跑不掉。
中美韓聯合法律事務所曾代理台灣筆記型電腦(NB)製造公司,對抗南韓三星(Samsung)專利侵權控告案。賴清陽日前參加全國工總舉辦的「美國專利申請與訴訟」研討會,他以自己與台灣廠商往來的經驗表示,台灣廠商喜歡「俗擱大碗」,但這在專利訴訟案上,不太可能做到。

專利訴訟不論是原告或被告,均花費驚人。據美國智慧財產權法協會(AIPLA)統計,求償2,500萬美元的專利民事賠償案,未到審判、只完成蒐證的階段,訴訟費用即高達300萬美元。如果到開完庭的階段,原告及被告的平均支出將達500萬美元。

賴清陽表示,據稱HP擬花3,000萬美元與ACER打官司,一般來說,原告要舉證,花的訴訟費較被告多,由此估計,ACER也要花1,000萬美元到1,500萬美元應訴,不管打贏打輸,雙方都得花錢,試問,有幾個公司能賺這麼多錢呢?所以,許多公司的老闆都決定「和解」。

賴清陽表示,由於專利訴訟費用十分昂貴,能和解就和解,大部分的案件在開庭前已和解,進入訴訟程序的比率,大概只有3%,所以,涉訟專利在聽證程序(Mark-man Hearing)是專利律師的決勝關鍵。



摘錄自2007-05-07/經濟日報/A13版/稅務法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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